发布:2023-01-28 11:02:32 关注:37265次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体检、考察对象(第二批)。现将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姓名 |
岗位 |
岗位代码 |
备注 |
吴清原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 |
C01-23-001 |
|
郭文煊 |
骨伤科医师 |
C01-23-017 |
调剂 |
金文剑 |
普外科(钱塘)医师 |
C01-23-022 |
调剂 |
徐海鹏 |
推拿科医师 |
C01-23-050 |
调剂 |
严楷蕾 |
儿童重症康复科(西溪)医师 |
C01-23-054 |
调剂 |
王保福 |
临床、医技、护理储备岗位骨干(心血管内科) |
C01-23-085 |
调剂 |
付婉蓉 |
临床、医技、护理储备岗位骨干(心血管内科) |
C01-23-085 |
调剂 |
王怡 |
临床、医技、护理储备岗位骨干(乳腺外科) |
C01-23-085 |
调剂 |
陈瑶鑫 |
临床、医技、护理储备岗位骨干(针灸科) |
C01-23-085 |
调剂 |
徐奎 |
临床、医技、护理储备岗位骨干(骨伤研究所) |
C01-23-085 |
调剂 |
一、体检安排
时间安排:2023年2月6日-8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仁和路10号体检中心
请参加体检人员先至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行政中心421办公室领取体检券
二、签约注意事项:
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线下签约)
1.身份证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需签署意向协议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可以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8日工作日期间前往我单位进行签约,如有困难的,请及时致电我单位进行沟通。
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务必签字
3.就业推荐表原件
应届生三方协议签约单位信息:
签约单位:浙江省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
(组织结构代码12330000470004129M,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单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54号
联系人:施老师0571-87062291
档案接收地址:浙江省中医院组织人事部,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421室
应届生填写三方协议时需在“备注”或者“应聘意见”或者其他“条款”中书写“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应届生可在2023年2月8日前将书写完成的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及其他需准备的材料一并递交至我单位(如已返乡,可邮寄,注意避开春节期间发快递),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421室,浙江省中医院组织人事部,施老师0571-87062291。
应届生如需网签的,将网签流程、网签信息发送至邮箱zjszyyzzrsb@163.com,待我单位发起网签。
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签约的,将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前一天的晚饭应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加餐。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体检当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空腹)
3.留尿应留取中断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4.女性月经期不宜留尿,应在月经干净3天以后留尿。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
8.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有特殊情况者,请提前联系。
四、联系电话:
浙江省中医院组织人事部0571-8706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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