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广东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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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内容: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学科相关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3.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4.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5.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博士学位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报考专业技术岗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查,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5.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因怀孕等情形除外),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未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考生; 5.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6.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7.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考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1:30、14:00—16:30拨打附件中聘用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广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5.《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