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2022-2023年度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结合本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数、岗位设置要求
本次共招用8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用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5日);定向岗位具有三年以上基层(镇街或村居)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5日);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5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5日)。
4.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重点管控对象。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用按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8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以各镇(街)提供的报名地址为准,详见附件2。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至各镇(街)指定地点报名,不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5.报名资料:
(1)《2022—2023年度增城区XX镇(街)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名原件(详见附件4);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或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证明(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及《毕业就业推荐表》。
(4)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5)非广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除外)需提供广州市内相关居住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基层(镇街或村居)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料等复印件(如党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8)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至报名首日。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增城区2022-2023年度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登录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以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三)考试
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考点和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方式和内容: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等有关内容。为确保招用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后仍未达到1:3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用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面试成绩: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后续招用环节。
(4)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符合条件参加面试的人员。
3.考试成绩组成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5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50%(满分均为100分)。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