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要求,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研究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学位)也应符合岗位对本科(学士)报考的条件,具体详见《广东实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2月13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gdsyzx.edu.cn)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