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报名截止日。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岗位需求表》。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蹲ㄒ挡慰寄柯肌匪凶ㄒ得浦邪勺ㄒ挡糠值?,《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所对应的旧专业名称可以报考的方可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2022年毕业生为入学后截至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说明)。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计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6.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陡谖恍枨蟊怼分杏忻魅纺炅溲Ю拗频?,以《岗位需求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7.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至报名首日的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和院校出具的在读材料(须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和计划毕业时间),并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上述成绩单、在读材料和承诺书暂作为学历和学位的临时性替代材料,不作为聘用依据。
来源查看:2022广东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5人公告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如报考人员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考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者在招考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雇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考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所列要求者均可报名。
2.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的)。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考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招考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作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的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2年6月21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来源查看:2022广东江门市新会区招考机关雇员68人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4年6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所列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外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专业方向也须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应聘者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的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2年6月20日。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两年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员雇员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的;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4)事业单位招考对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5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七)其他
1.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精神,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不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持相关任职工作证明材料、考核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逾期未申请,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加分。
2.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它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来源查看:2022广东江门恩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136人公告(综合岗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