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当天根据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每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本院政工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由本院决定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网(http://www.lw.gov.cn)、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lwqjcy/gov.cn)、荔湾区检察院官方微信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我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过期按弃权处理。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不可聘用的情形或自动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在试用期间,由于辞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本院决定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省、市及荔湾区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1601659、020-81601609。
(四)广州市荔湾区纪委派驻本院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0-81601621。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市荔湾网(http://www.lw.gov.cn)、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lwqjcy/gov.cn)、荔湾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9日
各位考生,欢迎进入广东中公教育网站!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关注广东中公官方微信号:gdoffcn